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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和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课题立项的通知
2020-06-08 11:52  

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公开申报、立项评审和网上公示,研究中心决定,对2020年度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和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课题共10个课题予以立项(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资助项目一经立项,其课题《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请各项目承担人对项目的构思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组织课题组成员分赴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课题调研,按期完成并报送研究成果。

2.研究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等。

3.立项资助金额为3000元,分两次拨付。

4.报送中期成果。资助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于915前提交2000-3000字的中期成果(决策咨询报告)一份(可以从课题研究内容的某侧重点进行,主要包括研究对象的现状、问题和有借鉴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等),文末请注明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联系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电话)。研究中心将对中期成果进行评估,考核不通过的不再拨付资助余款,且被确定为不合格项目,不予结项。

5.提交结项成果。2020115前提交以下结项材料:(1)《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3,从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网上下载);(2)成果要件之一:研究报告。文前要有摘要和关键词,文后要有参考文献;主体内容字数不少于1万字。(3)成果要件之二:决策咨询报告(成果报告摘编)。文前要有摘要和关键词,文末请注明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联系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电话);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4000字,具体包括研究对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有借鉴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报告主体内容应以对策建议为主)。(4)其他成果附件。公开发表或交流文章的复印件等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批复等。(5)电子文档。报送结项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上述材料须一式2套报送,报送时配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的类别(立项资助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6.成果署名:项目成果应以江苏海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依托研究中心内任何一家载体机构进行(如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

7.成果结项鉴定。项目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经专家评审鉴定为合格且报送的决策咨询成果被《决策咨询专报》(研究中心内部刊物)采用的为同意结项项目;不合格项目为不予结项项目。研究中心课题结项等同于市级立项项目。

联系人:张宏远;地址:江苏连云港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渊楼140室;电话:15261342229;邮箱:zhanghyuan04@126.com

附件:2020年度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和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课题立项一览表

江苏省海洋经济研究中心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

                        202067

 

附件【立项一览表(项目批准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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