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力量的作用,经向相关专家、领导征求课题申报指南意见,即日发布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课题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我省海洋经济、管理、文化、法律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为主攻方向,特别是结合当前新形势、新变化以及未来“十四五”的到来,不断深化对海洋经济与管理,法律与文化发展问题的研究,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推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构建海洋经济管理与文化创新体系,为海洋强国、强省建设服务。
二、选题要求。申请人依据《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指南》(见附件1)确定申报选题。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报的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条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或实证案例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三、申报条件。课题申请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以上行政职务)。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的中心研究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中心项目的申请;在研的中心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曾经承担中心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四、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项目类别分为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项目,立项不资助项目根据结项评审结论下年度申报项目给予优先资助。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其中立项时拨付资助经费的50%,中期考核通过的拨付资助经费的50%。申请人应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时限和成果要求。研究期限一般为3-4个月,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等。
1.报送中期成果。资助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于9月15日前提交2000-3000字的中期成果(决策咨询报告)一份(可以从课题研究内容的某侧重点进行,主要包括研究对象的现状、问题和有借鉴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等),文末请注明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联系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电话)。研究中心将对中期成果进行评估,考核不通过的不再拨付资助余款,且被确定为不合格项目,不予结项。
2.提交结项成果。2020年11月5日前提交以下结项材料:(1)《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3,从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网上下载);(2)成果要件之一:研究报告。文前要有摘要和关键词,文后要有参考文献;主体内容字数不少于1万字。(3)成果要件之二:决策咨询报告(成果报告摘编)。文前要有摘要和关键词,文末请注明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联系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电话);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4000字,具体包括研究对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有借鉴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报告主体内容应以对策建议为主)。(4)其他成果附件。公开发表或交流文章的复印件等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批复等。(5)电子文档。报送结项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上述材料须一式2套报送,报送时配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的类别(立项资助、立项不资助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3.成果署名:项目成果必须以江苏海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依托研究中心内任何一家载体机构进行(如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
4.成果结项鉴定。项目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经专家评审鉴定为合格且报送的决策咨询成果被《决策咨询专报》(研究中心内部刊物)采用的为同意结项项目;不合格项目为不予结项项目。研究中心课题结项等同于市级立项项目。
六、课题评审和立项管理:本年度课题采取“项目分类管理,招标委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以公开招标为主,委托立项为辅。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制,根据每个项目的申报投标情况、参与竞标课题组资质、学术水平、科研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择优确定承担项目的课题组。经申报评审未能确定项目承担人的项目,采取委托立项的办法确定项目承担人。所有评审结果在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网或江苏海洋大学科研网上等公示七个工作日后予以立项。
八、申报要求。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4)的有关规定,然后按照《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从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网上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的《申请书》1式2份。(2)申报数据登记表(见附件5)和申请书电子版。(3)校内申报的教师提交至所属学院/单位,由本学院/单位统一汇总后提交至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zhanghyuan04@126.com)。(3)申报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5月14日。申报单位须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文渊楼北一楼140办公室。邮政编码:222005。申报咨询电话:15261342229;联系人:张宏远老师;电子信箱:zhanghyuan04@126.com。
附件1:课题指南
附件2:申请书
附件3:鉴定结项审批书(含材料袋封面)
附件4: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5:汇总的申报数据登记表
校长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