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公开申报、立项评审和网上公示,研究中心决定,对2019年度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共18个课题予以立项,其中立项资助16项,立项后资助2项(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资助项目一经立项,其课题《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请各项目承担人对项目的构思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组织课题组成员分赴各行业、各领域开展课题调研,按期完成并报送研究成果。
2.研究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等。
3.立项资助金额为5000元,分两次拨付。另外,课题研究成果符合《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成果认定与奖励暂行办法》,按照对应级别给予奖励。
4.报送中期成果。资助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于9月15日前提交2000-3000字的中期成果(决策咨询报告)一份(可以从课题研究内容的某侧重点进行,主要包括研究对象的现状、问题和有借鉴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等),文末请注明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联系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电话)。研究中心将对中期成果进行评估,考核不通过的不再拨付资助余款,且被确定为不合格项目,不予结项。
5.提交结项成果。2019年11月5日前提交以下结项材料:(1)《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3,从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网上下载);(2)成果要件之一:研究报告。文前要有摘要和关键词,文后要有参考文献;主体内容字数不少于1万字。(3)成果要件之二:决策咨询报告(成果报告摘编)。文前要有摘要和关键词,文末请注明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联系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电话);字数严格控制在3000-4000字,具体包括研究对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有借鉴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报告主体内容应以对策建议为主)。(4)其他成果附件。公开发表或交流文章的复印件等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批复等。(5)电子文档。报送结项材料时须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上述材料须一式2套报送,报送时配用档案袋,档案袋上请注明项目的类别(立项资助、立项后资助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号、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6.成果署名:项目成果应以江苏海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依托研究中心内任何一家载体机构进行(如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
7.成果结项鉴定。项目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经专家评审鉴定为合格且报送的决策咨询成果被《决策咨询专报》(研究中心内部刊物)采用的为同意结项项目;不合格项目为不予结项项目。项目成果符合《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成果认定与奖励暂行办法》中标准的,直接结项。研究中心课题结项等同于市级立项项目。
联系人:张宏远;地址:江苏连云港海州区苍梧路59号江苏海洋大学文渊楼140室;电话:15261342229;邮箱:zhanghyuan04@126.com。
附件:2019年度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资助项目立项一览表
江苏海洋大学海洋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