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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7-04-10 12:47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

 

 

苏海计〔20175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17年省级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省级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经研究,现将《2017年省级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抓紧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当地予以公开。

二、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申报。同时,各方签订《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网上下载)。

三、对通过审查的项目,各设区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组织编制申报文本,并于2017430日前联合行文,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至省海洋与渔业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各县(市)项目由县(市)直接上报;市辖区项目由设区市汇总后上报;省级单位和科研院校直接向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申报。

四、项目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处室。

 

附件:2017年省级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745


附件:

2017年省级海洋与渔业

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思路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科教兴渔战略,着力提升我省海洋与渔业科技支撑与引领能力。盘活全省海洋与渔业科研力量,推动产学研联合,突出重大公益性技术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提升海洋与渔业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海洋事业与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强力推进海洋与渔业科技强省建设。

二、申报内容

(一)海洋科技类项目

1、海洋公益性实用技术项目

围绕服务沿海开发和海洋综合管理需求,开展公益性、前瞻性、应急性实用技术开发和应用示范。支持开展江苏海岸滩涂相关研究,开展滩涂围填控制相关技术研究;支持开展海洋灾害监测和预警报技术研究;支持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评估技术研究;支持开展海洋观测探测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2、海洋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项目

围绕推动海洋高端装备、海洋生物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海工装备配套核心部件实现国产化;支持开展海洋生物资源高值化利用研究等。

(二)渔业科技类项目

1、渔业重大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

(1)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筛选适宜稻渔综合种养的品种,研发集成种养耦合技术,熟化相关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形成相关技术操作规程。全省共建立示范基地5000亩以上。

(2)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开展养鱼、养水功能区适宜种养品种、技术、模式和装备的研究与试验示范,熟化相关技术和模式并形成相应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养鱼、养水功能区物质流与能量流研究并建立相关模型,养殖周期内实现养殖水体水质达标排放;开展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智能化管理研究,构建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生产管理高效执行系统。

(3)中华绒螯蟹肝胰腺病变综合征病因研究。开展中华绒螯蟹肝胰腺病变综合征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细菌性、病毒性和寄生虫性病原与肝胰腺病变综合征的相关性;开展非生物诱因的调查与验证,研究疾病与地理区域、气候、水质、种质、营养、农药及养殖模式的相关性;研究疾病流行特点、传播途径、病理特征等,明确疾病成因,建立疾病诊断技术方法。

(4)罗氏沼虾苗种规模化繁育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开展罗氏沼虾育苗期主要病原研究,建立相关特定病原检测技术方法;筛选罗氏沼虾抗病相关分子标记,研发罗氏沼虾SPF种虾制备技术;筛选相关免疫增强剂,研制罗氏沼虾苗种培育功能性微粒饲料配方。全省建立生态育苗示范水体2000平方米。

2、渔业品种开发与利用及新技术、新模式与新装备集成示范项目

支持海淡水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地方特色品种及引进品种开发、水产养殖主导品种的新品种(品系)选育、苗种规模化繁育及大规格苗种培育;支持集成示范池塘生态修复、健康养殖、病害防控、水产品精深加工等新技术,推广高效、生态、健康、安全水产养殖模式;支持智能设施渔业、捕捞技术及装备的开发与推广等。

三、申报条件

(一)海洋科技类项目

申报项目须有一定研究应用基础,海洋公益性实用技术项目应突出服务和支撑沿海开发管理实际需求,海洋新兴产业关键技术项目应突破亟需解决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装备、产品等。每单位限报1项。省级以上涉海高校、科研院所直接申报,其他单位通过归口管理的设区市或县(市)海洋(渔业)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二)渔业科技类项目

每县(市)申报1项、省辖市本级(含区)及省级以上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单位原则上申报2项(渔业重大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除外)。凡有项目逾期超过1年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有项目逾期超过1年未验收的专家,不能担任项目的首席(执行)专家,每位首席专家限报1项。

四、申报主体

海洋科技类项目由省级以上涉海高校、科研院所、掌握核心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和支持国家、省级海洋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申报。

渔业科技类项目由科研院所、高校、技术推广单位联合企业、渔业合作社、家庭渔场等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申报,建有研究生(博士生)工作站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可以单独申报。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渔业科研与转化平台依托单位优先立项,优先支持能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或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其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核算规范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60%,且最近2年持续盈利(需提供相关证明)。

五、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一)海洋科技类项目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年。单个项目省财政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示范应用等(资金使用范围可参考《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719号))。全省扶持6个左右。

(二)渔业科技类项目

1、渔业重大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

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补助总额400万元左右;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补助总额800万元左右;中华绒螯蟹肝胰腺病变综合征病因研究,补助总额450万元左右;罗氏沼虾苗种规模化繁育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补助总额250万元左右。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技术集成与示范应用等补助,事业单位承担的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项目省财政资金可适情部分用于养殖系统改进及其相关设备与材料购置等。

2、渔业品种开发与利用及新技术与新模式集成示范项目

省财政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等。全省扶持50个左右。

六、其他要求

请于2017430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五份)正式行文报送至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教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相应邮箱。

七、联系方式

省海洋与渔业局科教处:

海洋科技类项目联系人:封辉,电话:025-83581276,邮箱:fenghuinju@163.com

渔业科技类项目联系人:高松,电话:025-83581245,邮箱:gaosongnj@126.com

 

 

 

 

 

 

 

 

 

 

 

 

 

 

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20174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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